近來因為寫書的關係,所以荒廢了BLOG一段時日,

那麼久沒來,先不聊法律,今天來個奇怪的開箱文,
(應該沒有人會寫法典的開箱文吧~)

星期三有讀者問我用什麼法典?
聽到這問題,我有點嚇到,非法律專業人士竟然問這種問題...
我第一個念頭是:妳真的看得懂嗎?
不過星爺說過:「只要有心,人人都可以是食神。」

其實工具(書)的目的都一樣,重點是要自己用起來順手。

上圖是我大學用到現在的法典,就不提出版社了,不然置入性行銷味道太重,
(所以我在標題也沒打出版社名,大家就自己看了。)

除非出版社年年送我最新版(哈哈哈~妄想~)或是讓我能夠送讀者,我就把名字打出來。

其實說到法典,以前真的是人手一本,

現在智慧型手機方便了,大家就去載app來用,真的是很方便。

但我還是喜歡紙張的感覺,再來唸書和工作不同,

唸書真的是要「唸」才會進去(默唸也是唸),加上會有個人看法或是其他資訊的補充,

這時候寫在相關的法條、判決或決議旁邊就方便閱讀了,

即有一目瞭然之效,也省去許多翻來翻去的時間。

至於工作後,這種紙本的法典,多是自己學習使用,或是翻給當事人看的,

總之,我一樣使用app,但在專業學習上,我還是依賴紙本,

唯有紙本,才可以讓我有閱讀的感覺。

現在就來介紹我的「法典」使用史:

以前這間出版社的法典跟其他間的一樣,就是一本裝!
但是會使用這間的,是因為學習方便=閱讀方便,
簡單講就是林北用得順手、看得爽。

但是不是天天上課都得帶那麼大又重的一本,
有時候一天的課程可能只有民、刑法,
商法、公法可能就用不太到(大法官會議解釋或多或少還會用上場),
所以,林北就自己找影印店拆書了!
一本厚厚的法典就變成這樣了。
 

不要問我為什麼為什麼是這顏色的,我也不知道,
影印店老闆問我要不要,我就說要,沒在想顏色的。

為什麼留到現在?
因為這是我大三、四的精華人生時期使用的啊!
就跟我幼稚園的鬼畫符到現在還留著一樣~紀念啊!

總之,在出社會工作後的某日,
我發現他們把法典拆開了!
他xx的,是不是要付我權利金啊!
早知道當初就去申請專利!
(看誰會鳥你)

所以之後更加深了我一直用這間的習慣,
如第一張圖,法典一直沒淘汰就成了這壯觀的樣子,
(當然我還有使用別的出版社的專科法典啦!)

我記得這中間換法典的時候,有送一套給朋友,
不過那不是重點,重點是要來說內容了,
以下完全是《使用者個人的主觀》。

首先是【相關條文】的部份,
幫助我做縱橫的思考,順便提醒我忽略、忘記了哪些有關的法條。
(其實這部份另一家的法典也有啦!)
 

再來就是【名詞解釋】。

其實唸法律唸到一定的程度,不太會用到這地方,
但是這部份,在面對不懂法律的人的時候,你就會用到了。

因為有時候書讀得太多、讀得厲害,不代表懂得教人,
尤其是工作時面對的多是不懂法律的人,
在法律這塊待太久,用字遣詞太習慣「法律化」,就會忘了「白話」,
有時已經累到無法思考、沒有耐心,
講了一堆、講了很久,當事人還是覺得你詞不達意,
這時候,【名詞解釋】的部份,真的就很好用了。

譬如我自己工作完,回家還要熬夜寫書,
在講法律的部份因為已經是生活的部分,早就跟呼吸、吃飯、喝水一樣習慣了,
突然要白話地講一些法律名詞,我反而會詞窮,
所以我就會翻這出來看、引用其中。
 

再來就是學習法律時很重要的【判決】【決議】
這部份我覺得做得不錯,重點都有出來,
當然,還是會有我需要但沒有出現的,
這部份也能理解,因為要「全包」的話,
一本書的厚度一定超過我的身高 175cm 很多!
 

最後就是一般非法律背景民眾比較用不到的部份
【大法官會議解釋】
這部份其實大家都一樣,上網印一印,排版一下就好。
不過我覺得「樹狀圖」的部份還不錯,
不論是在找相關釋字,或是要給當事人看,可以馬上找到。
(我沒注意到別家的有沒有這種編排)
   

最後,就是拿到今年最新版的法典,
我還是比較喜歡以前的書皮,彩色的看起來比較爽,
而且我認顏色就知道是哪科,比眼睛去看字→思考→作出反應,來的快。
現在每本書皮都一樣,找的時候還要先看字,有點沒效率。

以前的彩色書皮是不是好多啦!
要叫人家拿法典:
對方是懂法律的:拿民法過來。
對方不懂法律的:拿綠色那本過來。
 

額外提到的,就是行銷手法。
竟然送綁書帶咧這次。
 
這東西對我而言很實用,因為不管是做法諮或是自己去圖書館唸書,
有時候包包已經放不下了,所以手上會拎個幾本書、筆記本綁一綁很方便,
到一定量的時候,當然就是裝袋啦!又不是白癡......
不過裝袋還是會綁書,因為我一貫地要求效率。

看到這不要覺得唬爛,綁書的帶子我真的研究過、也買了不少...
 

最上面是貴得要死的橡皮筋,
啊為什麼不用一般隨手可得的橡皮筋?
我用過啊!
太細,而且會咬紙(法典用的紙很薄易破)和我的手毛,而且很容易捲起來又失去彈性。
最重要的就是,橡皮筋要兩條才能綁十字,
這種的就是一條搞定,套起來就是十字,較勞固。
缺點就是,如果同時幫民商法和公法,會因為太厚而綁不穩。
這盒貴得要死的橡皮筋是我在X品書店買的,
一樣不想幫他們行銷,所以不打產品名。

同前述,因為貴死人的橡皮筋會因為書太厚而綁不穩,
所以我又買了一條帶型的(紅白藍色),
這種寬度剛好,穩固多了,自此貴死人的橡皮筋就有點被我冷落了,
但缺點也是易鬆。

最下面灰色的,從沒用在法典過,是買書的贈品,
因為太小條了,只能拿去綁別的書。

這次買法典送的,帶子夠寬也夠大,不知道會不會易鬆就是了,
反正,聊勝於無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EVINLULAW 的頭像
    KEVINLULAW

    法律茶水間

    KEVINLU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